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西村幼儿园),在发给家长们的《新生校服明细和操作提示》中明确要求,“请家长整合您孩子日常穿着衣服的尺码,于家长会当天在班主任处领取校服订购回条,并于新生家长会后交回。”而校服的数量多达27件,收费总计1065元。(9月5日《中国青年报》)
记得几年前,云南某县有所小学,虽然校舍低矮、桌椅残破、讲台坍塌,学生光脚在尘土漫天的操场上打球,有的住校生甚至交不起每星期三元的伙食费,四年中却订了三套校服,连还有两个月就要离校的六年级学生也不放过。这件事已够荒唐,但两相比较,一次要买27件校服的幼儿园,更让人匪夷所思质疑颇多。
第一,校服超出了物价局、教育局等部门核定的幼儿园收费项目,也就是说,统一着装对于幼儿教育阶段,并没有明文规定,幼儿园理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另行要求,岂不是违规操作?
第二,幼儿园辩解说,订购校服是出于构建校园文化和学生保健的考虑,学生统一着装既能防止攀比,又能凸显幼儿园的总体形象,增强幼儿园的团队精神,学校统一订购还能保证衣服的质优价廉。这些纯属强词夺理。难道孩子穿着个性、五彩纷呈,就不是好的形象?就一定会去攀比?至于说“质优价廉”,你都限定了服装价格,家长根本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价廉该怎么比照?
第三,孩子正在成长,个体差异极大。就是家长本人,也未必能够准确预料孩子的发育速度和胖瘦高低,一次就订下27件,怎么能够保证几年都合体舒适呢?
妙就妙在,当家长批评这种不合理现象,怒斥其收费“潜规则”时,园长回应只是“建议”,并非“强求”。这就使他们游刃有余,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事实是,一旦幼儿园提出这个“要求”,哪怕不是强制性的要求,家长会为孩子免遭歧视,也会默认购买。这就是500位学生家长,绝大多数都“被自愿”的原因。因此,在园方“提出”和“强制”之间,是可以画个“=”的,顶多再加上“变相”的修饰。
更加奇妙的是,虽然绝大多数家长买了校服,但孩子们并未统一着装,也就是说,推行校服,跟上面说的构建校园文化,并没有刚性的联系。这就让人想到创收,想到广东英德市中、小学校长近百人,因为校服腐败全军覆没……为了不以“小人之心”,错度“君子之腹”,还是赶紧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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