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4月,福建出台“68号文”规定,台湾地区具有博士学位或专业技术的人员,可到福建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5月18日,福建省公务局的一则公告称,该省今年将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这一制度也将惠及台湾人,台湾居民可以受聘担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不出意外,这一举措将在不久后得到落实。
此前,福建先是成为大陆第一个开放在当地就读台生可在当地工作的省份,之后仅仅一年,率先实现接纳台湾人进入大陆事业单位工作,数名台湾人已成为体制内教师、医生,甚至还担任一些事业单位的正科级职务。
在对台开放方面,大陆官方近年来保持了高得惊人的效率。
到体制内去
由于岛内竞争激烈,越来越多台湾学生选择到大陆高校就读,但他们在毕业之后都会面临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台湾不认可大陆学历(仅限少数著名高校),大陆方面也没有相关台生来大陆的就业政策,台生有可能毕业即失业。
2009年,福建出台的两项规定改变了这个群体的命运。作为对台政策享有“先行先试”的省份,当年5月,福建省人事厅、省台办等五部门出台“46号文件”规定,取得大陆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可应聘福建省内的事业单位。一年后的2010年4月,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台办等九部门出台的“68号文”,规定台湾地区具有博士学位或专业技术的人员,可到福建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基于这两份文件,“到体制内去”对台湾人来说,不再是奢想。
2009年7月,36岁的高嘉骏成为福建中医学院的编内讲师,成为进入大陆事业单位的台湾第一人。几乎和高嘉骏同一时间,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业的台湾学生周汝真被福建省皮肤病防治医院正式录取,亦有媒体将周视为首名被大陆事业单位录取的台湾学生。
继高、周等台湾学生陆续成为体制内教师、医生后,福建对台人才开放的动作越来越大,2010年6月,一次性推出福建省农科院副院长等15个单位管理职务,选聘台湾专才。为显示官方的重视,这一决定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
今年1月6日,来自台湾岛内55岁的吴亦立从厦门海沧区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法人代表杨建良手中接过了中心副主任的聘书。这一职务是上述15个管理职务之一,享受正科级待遇。吴亦立曾在台湾淡江大学攻读银行专业,然后又在美国一所大学读商业管理硕士,主修信息系统管理,曾在美国工作长达15年时间。
据厦门本地媒体报道,吴亦立之所以来到厦门开辟自己事业的“第二春”,其幕后“推手”是他父亲。吴父是最早到厦门发展的一批老台商,在台北家中看报得知福建要选聘台湾专才后,迫不及待地召唤儿子前来。
体制的好处
不出意外,上述15个管理职务将逐个被落实。福建省公务员局透露,目前已有12个单位人选已定,其中4人已经上岗。这样的结果已经超出当局的预期。若福建省农科院副院长等级别更高职务也招聘到台湾专才,大陆未来即会出现“正科级”以上的台湾官员。
4月25日,吴亦立通过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审核,正式开始自己的大陆职业生涯。
吴亦立在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按照本单位同职人员平均标准发给,另外享受每月1万元人民币生活津贴和单位提供的免租金住房,并在购房、税收、社保等方面享受福建省内居民同等待遇。
虽然吴的待遇远高于其他同事,但与他之前在美国的工作收入相比还是有相当差距。不过对于一些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来说,大陆体制向台湾人敞开大门是一个福音。
4月,台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2011年新进职员甄试举行初试,预计录取926人,总计5.05万人报考,竞争非常激烈,录取比例约为1.8%。因此大陆事业单位的招手显得格外及时—据2011年国台办的统计,大陆共有187所高校招收台生,目前在读台生共6755人,福建官方初步设想,在未来几年内,满足10%左右台湾毕业生留在福建工作的愿望。
在福建还未成为试点时,在大陆大学教书,就曾是不少在大陆取得博士学位台生的热门选择。但大部分台湾老师在大陆执教,只能以所谓“外国专家”身份被聘用,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一般享受年薪制待遇,无缘体制内的住房、医疗等福利。
毕业于台湾大学的姜政扬2001年赴大陆求学,并取得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这位台籍博士生在南开大学获得任教资格。直到南开大学为教职员工修建集资房,兴奋的姜政扬前往购买,校方向他解释“你没有编制,没资格买学校房子”时,姜政扬这才明白大陆所谓“事业单位”的含义,此前他自认为与其他大陆教师的任用资格并无不同。
很长一段时间,台湾学者赴大陆大学执教均以“外国专家”身份聘用。一些大陆大学重金挖来的台湾名师,不少是台湾国立大学的退休教师,在大陆每月能领到不低于6万元人民币的薪资,配房配车大有人在。
虽然对这些专家来说,没有编制反而令他们不受体制约束,但对刚毕业的台湾学生来说,待遇不高的同时还无法享受相应福利,合同到期后,单位也将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续约,工作压力较大。
如今,进入“体制”的台湾第一人高嘉骏已经享受到体制带来的好处,他不仅跟大陆同事拿一样的工资,一样的“三险一金”,今年下半年,他将分到一套“人才房”。
对台开放公务员体系
事业单位敞开大门后,福建正在研议下一步对台开放公务员体系。
2010年年2月,福建召开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丛远东表示,将积极探索面向台湾地区居民聘任公务员办法,争取在农业、卫生、防灾减灾、建筑、水利、环保等专业性较高的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设置专门职位试行面向台湾地区居民聘任。
依据大陆报考公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担任公务人员者,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又据台湾“两岸关系人民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台湾居民不得拥有大陆户籍。因此,光在报考大陆公务人员资格这一关,台湾民众都不具备。因此在今年2月份这一消息出炉后,有台湾媒体评论,作为大陆对台工作的前线,福建省动作相当“前卫”。
显然福建官方已考虑到这一点,今年下半年,福建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福建省正是打算以此为契机,让用人单位可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直接聘用台湾人。
据福建方面解释,聘任制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纳编有所不同,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国家秘密、专业性较高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属于编制内,但其工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单位签订合同。
这就意味着聘任台湾人当公务员要比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人并纳入编制手续要来得简单许多。此前,一些台湾学生已经感受到办理入职手续的复杂性。在他们加入“体制”的同时,已经体会到这个体制运作的繁琐—去年成功被厦门大学聘用为编内教师的台湾人陈经超就曾坦言,自己“办理工作手续的过程很痛苦”。由于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作为试点的福建省并不能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这样就无法取得就业证,也就无法被派遣以及办理后面的相关手续。今年“两会”上,在台籍全国人大代表魏丽慧的热心帮助下,大陆教育部部长开始研究处理此事,在此期间,厦门大学先接纳陈为正式教师。
就在福建研讨向台湾人开放公务员体系时,台行政院陆委会官员针对此事接受台湾媒体专访时称,依据两岸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台湾人民不能担任陆委会公告禁止的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构的职务。相关官员表示,福建省打算招聘的职位,应属省级公务人员,依现行规定,仍在禁止之列。如果台湾民众担任这样的职务,将违反上述法律,可以处10-50万元新台币罚款。
但可以预计的是,这笔罚款很难阻止部分台湾人跃跃欲试的冲动。近年大陆各地已有颇多台商,以“特邀委员”、“顾问”等身份,进入当地政协参加正式会议。而在去年厦门“两会”上,更是有三名台商担任人大代表,这在大陆是首次,政治意涵颇耐人寻味。
台湾《旺报》的分析称,中共当局将很有可能允许厦门市逐步升高这场对台政治交流的层次。因而不久之后,如有“正港台湾人”被延揽出任厦门市人民政府的某某委员、主任、局长,那也不是不可思议之事。
这份著名台商蔡衍明拥有的报纸极乐观地“展望未来”:在当前两岸关系尚未达至完全互信的情境下,估计中共还不会把市政府“一把手”的职位授予台籍人士,至于副市长则通常有多位,台籍人士若出任“涉台事务”的分管副市长,在主客观上显得顺理成章,对内对外都具有相当高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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