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动物死得舒服一点?
──质疑《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古往今来,总有闲杂人等吃饱了饭没事儿干,就开始算计别人。这些所谓的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一向说的比唱的好听,实则损人利己和损人不利己的事体几乎做尽做绝。这不,他们喝了一通自己酿的假酒,五迷三道地把任其屠宰的动物家族纳入议事日程。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以下简称《动物法》)所涵盖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不包括软体动物、昆虫、腔肠动物、微生物)等等广大动物群众,如果也能断文识字,把那九章七
十七条通读九九八十一遍,读第一遍时的表情与读第八十一遍时的表情肯定没有区别:晴转多云。“本法所称的 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或者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方式杀害动物(第一章第四条)。”当谁读到这里,若以为是动物的福音,高兴得可能就有点早了。下文继而说道:
“因防疫确实需要扑杀动物的,应当由经过兽医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培训的其他人员人道捕捉和宰杀。
所有的扑杀活动,应当以对动物身体和精神伤害最小的方式进行,不得采用棒打、淹死、喂毒药和非瞬间电死等残酷的方式进行(第三章第十七条)。”
显然,根据《动物法》里的规定,动物不得享受与人同等的生存权利。因防疫需要,人类的待遇是救治,动物的待遇是扑杀。动物在传染病面前没有本事自卫自救,人又不肯拔刀相助,“因防疫需要”而被扑杀情有可原。但是除此之外,动物仍然没有依据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范之外的以食物、毛发、皮、毛皮、医药原料生产为目的经济动物,依旧难逃被屠宰的下场,只是强调“动物抵达屠宰厂(场)后应尽快以尽可能减少动物痛苦的方式屠宰。不能及时屠宰的,应为其提供卫生、干燥、通风且能抵挡恶劣天气的休息场所,并提供饮食和饮水(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比较幸运的动物,是猫和狗,因为禁食猫狗肉这次被写进了法律条文。阿猫阿狗之流祖祖辈辈一边任劳任怨地容忍人类的虐待与屠宰,一边低三下四地巴结和讨好人类,今朝终于修成正果。可是,那些鸡呵鸭呵鹅呵牛呀羊呀猪呀包括水里的鱼,由于先天性的弱智,仍将难逃杀身之祸。我们把对猫狗的慈悲何时扩展到其它动物身上?
杀人最多的,是人。
吃肉最多的,是人。
同类动物之间的争斗,他们让对方臣服的手段不是杀戮,而是类似体育竞技。哪怕撕咬得伤痕累累,也不会害了对方性命。可是,人类无论以革命者的身份还是法西斯的名号,有史以来所发起的战争,导致多少颗人头落地?另外,人类每天吃掉多少肉食?人是世上最凶残、最虚伪、最贪婪的动物。在大千世界里,鱼是漏网之鱼,鸟是惊弓之鸟,狗是丧家之犬。连老鼠过街,都人人喊打。人本来是最凶蛮的动物,却一直夸大其它动物的凶蛮 而忽略自身的凶蛮。人们编造的某些典故,例如狼子野心、狐朋狗友、衣冠禽兽等等,无不暴露了人的狡诈与强词夺理。《动物法》的宗旨,仅仅是让动物死得舒服一点。好死不如赖着活,假如我不是人,而是其它动物,我宁可被遗弃、被虐待,宁可卖身到水帘洞里当一名保洁员,哪怕那孙大圣不给我发工资,我也不想接受《动物法》里对该死的动物拟欲实行的无痛宰杀。
家禽家畜对人的依赖性众所周知,其实,家禽家畜对人类的依赖只是出于习惯。这也是人类长期对动物们进行诈骗的结果,使动物们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命中注定,只好任人宰割、戏弄与奴役。家禽家畜如果回归自然,即便弱肉强食肯定也能继续生存下来,可是它们迷路了,以为人类是它们的救星而不是克星。其实,它们也算因祸得福,尽管代代为奴,却是家丁兴旺。那些不温顺的野生动物则沦落成难民,几近灭绝。如果说若把《动物法》修订成为一部要求国民“禁食肉类”的行为规范目前还行不通,仅仅是为了减轻动物的痛苦,那么,应该把“禁止钓鱼”也写进法律条文,只允许用网捕捞。当鱼儿被强行拖出水面不停地挣扎,我们虽然听不见鱼们的哭喊与惨叫,但对鱼们临终之前的苦痛可想而知。“鱼儿离不开水呀,瓜儿离不秧。”鱼儿被迫离开了水,窒息而亡,这和把人浸入水里淹死没有质的区别。而垂钓者则残忍地先用鱼钩把鱼儿弄伤,让鱼们在疼痛中慢慢地死。
《动物法》的起草者不纯粹的地方,就是没能真正站在动物立场,制定一部适用于保护各种动物的合法权益、比如它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的法律。《动物法》中不阴不阳地数次动用了“人道”这个词汇,什么人道对待、人道处理、人道要求、人道捕捉、人道处死、人道技术规范等等,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四面透风,根本没超越人类的私利。否则,为何不主张让那些有足够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动物享有绝对的自由?比如把饲养的鱼们放生,把笼中的鸟儿放飞。国民从此禁食任何肉类,是否更符合人道主义?国外经常有些激进分子为了尽早终止动物所遭受的迫害,举行示威、抗议活动,人类对动物的盘剥依旧愈演愈烈。动物若想获得解放,传统的伦理观念必须接受一场外科手术,强行督促人们彻底消除物种歧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动物与动物之间是否应该平等?动物与人之间是否应该平等?动物虽然不说人话不会写字,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对人为的东西没有意见。都讲杀人偿命,虐杀动物的人,甚或偷猎野生动物的人,是否也该偿命?声称待禽兽以人道却又留有余地,躺在席梦思上说风凉话,实在太矫情了。走路怕踩死蚂蚁的东郭先生宁可让狼活活饿死,也舍不得在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来让狼填填肚子。孔老二满口仁义道德,但他收礼只收腊肉,根本不管那肉出自哪种动物身上。他们家的马厩失火,“孔子问:伤人乎?不问马。”这位公认的有教养的 人士,并没把马的死活放在心上。马匹如果被烤熟了,他肯定会蘸着酱油大吃一顿烤全马。上帝也爱吃肉,尤其爱吃羊肉。该隐因向耶和华献祭嘉禾,西伯投其所好则向耶和华献祭肥羊,就比该隐更受青睐。
人是杂食动物,吃大米白面,吃白菜萝卜,更喜欢吃肉。人们对动物的食用与利用已经形成一种坚硬的习惯。《西安日报》的一个记者采访制定《动物法》项目研究总负责人的时候,对方表示之所以把“禁食猫狗肉”的规定写进法律,是觉得“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晚解决不如早解 决。”既然如此,如果出于人道方面的考虑,所有的生命都应该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不妨把“禁食肉类”直接写进法律好了,反正“晚解决不如早解决。”起草《动物法》的专家们,你自己吃什么不要紧,却不顾及公众的文化传统和饮食习惯,企图按照少数人的口味把别人的菜谱法制化,显然不是尽善尽美的“人道方式”。若想做到人兽平等,只有倡导人人素食,而不是强迫。达文西、托尔斯泰和萧伯纳,都是典型的素食者,他们不仅健康长寿,而且精力充沛。美国有关部门做过的一项研究表明,素食而吃蛋与奶制品的人,胆固醇比吃肉者低16%,而严格素食者则低29%,吃素,更有益于身心健康,这已不容质疑。
《动物法》施行之后,若能保障广大动物群众、尤其那些平民动物活得尽可能舒服一点,死得(被屠杀的时候)尽可能舒服一点,足矣。进一步讲,能够提醒人们继续吃鱼吃肉的时候不再认为理所当然,甚至还有几分歉意,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2010.03.31.卧夫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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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国人关爱动物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出台之际
文/谭五昌
前些日子,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研究组有关负责人,组织国内和国际对动物保护法有研究的专家,对国内外的动物保护法制建设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初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准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考与审议。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专家们态度审慎,并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准备通过网络广泛征求民意,据传要根据民意的支持率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是否最终能够通过立法。
我个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能够出台这一事件意义重大,它不仅表明中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进一步走向健全,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法制建设全面接轨,标志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已上升到时代性的高度与广度,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出台,在象征的层面上表明我们中国人的思想修养与道德情操已达到了一个质的飞跃。以前,我们老提倡人道主义,实际上被很多人理解成比较狭隘的人本主义,也就是说,除了对人自己的心情、欲望、利益关注之外,对动物、植物以及周围的自然环境总体上是漠不关心的。这些年,我们经常听闻我们的同胞残忍虐杀可爱动物的事件,而很多可爱动物的虐杀者竟然是想象中天真无邪的青少年-----我们祖国的花朵,每一次这样的“动物虐杀事件”发生,都会让全体有良知有爱心的中国人感到痛心疾首,而从国际形象传播的角度来看,也会让中国人的形象无形中“矮化”几分,因为中国自古就以礼仪之邦仁义之邦的形象著称于世,而现在这种经典的文明的“中国形象”就被少数同胞给破坏了。从上世纪90年代到当下,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比起过去已经大大改善,许多大中城市的物质生活水平甚至完全可以与一些西方先进国家接轨或相媲美了,但悖论的是,许多中国人的精神却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倾向,他(她)们信仰缺失,道德滑坡,对生命缺少必要的敬畏与尊重。如今,随意的遗弃领养动物,甚至只为“图个乐子”或“发泄郁闷”而残忍虐待与虐杀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蔓延的态势。从中反映出部分中国人(包括部分青少年)道德情操之低下、心灵之冷漠、人格之扭曲,已达到令人惊心的地步。作为东方文明传承者的中国人,是到了高度自省、并要拿出实际行动来展示自己良好形象的时候了!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出台,客观上给了我们全体中国人一个重新塑造自身形象的一个极为难得可贵的契机,我们应该高度珍惜这一机会!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即将通过网络民意公投来决定它的最终通过。我和我周围的朋友对此事极为关注。前天,我的一位画家朋友在病中给我打来电话,说她对这些年国人残忍虐杀可爱动物的事件感到非常痛苦,并真诚的表示如果有必要的话,她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以唤起国人保护与关爱动物的意识。她的话语给我以深深的触动与震撼!我感到,如果我们不能平等的对待动物,尊重动物,关爱动物,我们的思想水准和道德境界就大大落伍了,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和世界潮流了,就有可能沦为二十一世纪文明世界范围内的“野蛮人”。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过一句名言:公平和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此言深入人心,引起国人的普遍共鸣。我个人以为,我们也应该把“公平和正义”的光辉照耀到动物身上,如果我们对待动物也讲究一些“公平和正义”,无私的奉献我们的爱心,那么,这个世界也有望变成一个真正和谐、美好的人间了。
在此,我谨以一名毕业于北京大学的普通的文学博士的身份、一名工作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普通教师的身份,强烈呼吁首都各大高校的学子以及全国各高校广大的学子迅速而积极地行动起来,通过网络等媒体及时发表自己的意见,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通过!大学生朋友们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广大社会群体,肩负着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是新世纪(二十一世纪)中国形象的集体性代言人,所以你们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至关重要,我相信你们的知识和道德水平会让你们做出正确的选择!同时,我也要在此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尽快的积极行动起来,通过网络等进言渠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的通过,因为这是一项共同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法制事业,要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我们美好的愿望与目标才可能最终得以顺利实现!
最后,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关爱动物、保护动物们的合法权益迅速有效的行动起来!!
2010年3月23日写于北京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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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滨河小区毒杀的大批流浪猫
文/荣晗
前些天我回老家时总是梦见很多猫咪不幸而死。我刚从通州滨河小区搬走,那有很多流浪猫,我在的时候有时间就去喂喂它们,上星期我从老家回来,有点不放心它们,就特意去小区看看它们。当我来到它们经常聚集的车棚前呼唤它们,平时我一叫,二十多只流浪猫就聚到我的面前要吃的。可是这次我怎么叫,都没有一只出来,我心里有种不详的感觉。我问了几个人,他们都说是个秘密。在下午,碰到一位摩的师傅,他一见到我就主动告诉我“半月前,不只是谁下的毒,一下子死了一大片猫,好惨啊!”啊!!!!可怜的小猫咪们,是我无能没有保护好你们呀!早在去年中秋节时,我就担心有人下毒会害了你们,当时物业的人很反感流浪猫,他们在小区放老鼠药时,我就担心被小猫误食,就谎称自己是动物保护协会的,让他们不要放鼠药,他们气势汹汹的说“你们能清理到哪就去哪,这些猫烦死人了,小区很多人都要我们清理走它们!!”我当是说可以给小猫做绝育手术,小猫就不会吵人了!可是他们不管,我发动身边认识的人,没有一个人管,我当时决定一个人管,可是我在买猫笼子的路上忽然呼吸不了,去医院急救,脱险后,大夫说是过敏引起的,叫我不要接触猫毛等容易过敏的物质,由于害怕,我就把给猫做绝育的事放下,侥幸想他们不会那么残忍,不会下毒手吧!谁知他们真的下毒手了!!!!!!!猫咪们,对不起,都怪我当时大意,没有管你们呀!想想小区就那么几个好心人喂你们,大部分你们都吃不饱,小区的一些坏人还经常打你们,你们活在这个小区里是你们的不幸!谁来为你们伸冤啊!!可恨我是那麽无能!我给很多部门包括小动物保护协会打电话,都没人管!!!这是什麽世界!竟是些自私的人,活在这个世界好可怕!谁让你们是动物!是弱者!怎麽办?谁来帮帮它们呀!
(荣晗博客:http://blog.sina.com.cn/rongb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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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后系着一条铁链,拖着一只血肉模糊的狗飞奔。这是近期福州
尤溪洲大桥上的一个虐狗镜头。

原来,杀鸡不仅可以给猴看,也可以给狗看。

钓鱼的时候,谁关心过会不会把鱼弄疼?!

昔日山大王,今朝被人骑。

知人知面不知心

在这年头,鸽子的象征意义荡然无存,已被视为一种美食。

如此可爱的猫咪,把其假设成盘中餐,实在不可思议。

看到这些被肢解尸体,是否人人都有食欲?

死亡的肢势。

刽子手是谁?

在贸易市场,除了人肉,几乎什么肉都可以买到。

西班牙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发起一场以参加者全部裸体躺在马德里的一处广场
上,并在身上涂满人造鲜血的抗议斗牛活动。

2000名香港市民高举“平等对待,尊重生命”的标语,带同
自己的宠物参与反对虐待动物集会游行,呼吁政府和社会人士尊
重动物的生存权利。

相敬如宾,是一种多么奢侈的境界哦!
(图片除署名外,其它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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