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
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醉驾“入刑”后,对证据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确定司机属于醉酒驾驶呢?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醉驾入刑后处罚有何区别
公职人员醉驾或将解职
现行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很严重的影响”。
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解释,该条款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驾人员都将进入名单库。
重庆廖姓司机“盛情难却”成“第一”
羊城晚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今日零时4分,沙坪坝区西永交巡警平台民警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酒后驾驶,一名廖姓司机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驾入刑”今起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驶。
醉驾嫌疑人:
侥幸送醉酒朋友回家
“我平时都是很注意喝酒不开车这条的,自己喝不得酒,但在外面不可能不喝,朋友们也知道,平时喝酒后都会有一个没有饮酒的朋友代驾。”在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仍有些醉意的廖某还略带微笑,但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苦笑。
廖某称,他老家在巴南,现住南岸区,目前正从事工程建设,在大学城附近也有几个工地。昨晚,他和4个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在冉家坝一家中餐馆吃饭,席间大家要了啤酒喝。
廖自称,因为酒量不好,他主要是陪朋友喝,自己只喝了1瓶多的啤酒。饭后,一个估计也是喝麻了的朋友不经意提出要廖送他回大学城。“他比我喝得还多些,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就开车送他回来了……”
对于自己可能面对的处罚,廖某称,他有6年左右的驾龄,平时也很注重对交通法规的学习,也知道5月1日后,醉酒驾驶将被刑事处罚,但没想到自己竟鬼使神差地撞上了。“说我侥幸吧,也有这个因素,但是这次被查到,有太多偶然因素聚在一块了,生意场上盛情难却啊!希望开车的吸取我的教训。”
现场交巡警:
嫌疑人险成漏网之鱼
据介绍,今日零时起,《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的规定开始实施。重庆交巡警总队也于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交巡警共出动3000余名警力,在全市共设立了407个固定检查站和大量流动检查站。各个支(大)队还组织民警在周边餐饮、娱乐场所发放写着酒驾整治宣传资料的蓝色小卡片,目的就是从源头上遏制酒驾行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例行检查中,酒后不驾车的宣传也是必备项目,同样的必备项目还有,有意无意地询问被检查对象,“你喝了酒没有?”这一简单的一问,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西永大道查获的这起醉酒驾车案,要不是民警放行前这样多问一句,他就成了漏网之鱼了。”据查获廖某的交巡警之一张警官介绍,当时例行检查中,检查了廖某的各类证件,检查中廖某神色等并无异样,因为靠得不是很近,民警们也没有闻到酒味。
但检查结束后,廖某急切想摇起车窗离开的细微动作和不安的神情,被警惕的民警们发现。民警条件反射式地例行追问了一句,“你喝了酒没有?”不想这一问竟然引来意想不到的回答,“我喝了的,但是喝得不多!”廖某回忆称,他是个老实人,加之“酒后吐真言”,于是坦白了。
随后,民警凑近廖某后闻到了酒气,吹气检测发现一次结果为120,一次高达153。目前,已对廖某抽血进行血检,截至今日凌晨1时发稿,检测结果尚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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