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调解体系。按照今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在已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多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和机制,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解决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军群体、矿群纠纷、企业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患纠纷等领域的矛盾。二是创新化解机制。总结了贵定县新建海螺盘江水泥厂工程建设过程中成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调处方面“建厂速度最快、群体性事件为零、经济社会效果最佳”的“贵定速度”经验,拟于上半年召开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推广铜仁、贵定等经验。三是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严格按照省十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特区)在今年上半年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目前,已有19个县(市、区)挂牌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建立了办事组织,运行机制正在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完善中。四是深入督导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对市、县两级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行督导调研,进一步推动各地完善和落实工作机制。
二、加大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3月4日至12日,省综治办组织9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到22个省级综合试点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3月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崔亚东组织召开9个市(州、地)、22个综合试点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推进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创新要求。3月上旬,省委政法委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市(州、地)和部分县(市、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专题调研。目前,各综合试点地区均成立了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下发了实施意见或方案,确定了创新的重点项目和突破口,社会管理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已有新的突破、并向纵深发展。二是健全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联系督导机制。省、市、县综治委均制定了联系指导机制,定期、不定期到联系指导地方进行督查、指导,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挖掘、总结经验,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安置和帮教工作。我们研究制定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自制下发了《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出监(所)接茬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无一遗漏、异地流动有效管控”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进“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建设。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省推开。全省各县(市、区)均建立了不同规模的安置帮教基地。晴隆县自2005年起至今,对935名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90%,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1.82%。四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请省人大修订了《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加强对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公安机关试点推行“居住证”制度,认真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强化对出租房屋、城中村等的清查整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全面管理。贵阳市强力实施“居有所安”行动计划,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法规体系,探索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和产业化运作方式,为流动人口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安顺市西秀区建立“出租屋管理协会”,遵义市红花岗区成立“寄住公寓行业管理协会”,对城中村的出租房屋和私人旅店进行规范管理。
三、加大社会治安防范控制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深入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建设。按照建设工作方案和十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街道)年底前完成前端监控点达到10万个以上、报警点达到1万个以上的“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城市中心区域、主干道、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城区和校园主要进出口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并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监控报警联网共享。二是深入推进“技防入户”工程建设。抓好九个市(州、地)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市“技防入户”工程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城市建成2个以上技防社区、2个以上技防街道。全面推广贵阳市设置治安卡点防控和“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工程的有效做法。三是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各地公安机关与教育局通力配合,全年安排在791所县镇公办初中、1346所县镇以上公办小学、681所公办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9910人,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巩固壮大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服务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深化“治安中心户长”、“十户联防”等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模式。
四、加大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今年1月至3月,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771起,其中破“八类”案件1619起、“两抢一盗”案件5001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529人;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62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10个。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强力整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去年12月25日,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2月20日和3月4日,省综治委(办)先后分别制定下发了《2011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出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边建设”、“边上报、边销号”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排查整治的深入开展和机制建设。目前,全省以县为单位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正逐步向纵深推进,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滚动排查出的407个治安重点地区,已整治改好362个,整治改好率为88.94%,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五、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省委、省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已安排每个乡(镇、街道)由地方政府投入2万元,全省1559个乡(镇、街道)合计投入3118万元,在年底前分批解决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今年3月1日,省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对综治工作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各种平安的创建和建设。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和提高平安建设巩固率,年内85%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达到平安建设标准。三是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室、责任区刑警队、人民法庭建设。严格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要求,投资20876.9万元,年内建成1003个社区警务室、1048个驻村警务室、100个责任区刑警队和20个乡镇人民法庭。四是深入推进基层综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14号、黔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县、乡两级政法委、综治办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要求,配齐配强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干部,确保综治工作在基层有人专抓、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综治干部、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综治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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