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雷山县紧紧围绕“工业促县”战略目标,多措并举加大工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该县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政策。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行业的工业项目,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对老企业技改、扩大规模,且投资强度达到标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用地指标,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和供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按公布的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执行。对占地面积少、投资额度小的项目,可以采取统一修建标准化厂房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产业关联度强、投资额大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基金。从2011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500万元作为工业发展专项基金,而后按上年工业企业新增地方税收所得部分的10%逐年递增,主要用于对工业企业在技术改造和创新、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等方面的贴息贷款;对新获得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和对每年获得表彰的企业及经营业主进行奖励;对工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支持企业大力自主创新。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支持重点企业或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技术机构加强联系,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嫁接和应用高等院校的研发成果,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
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使用商业票据贴现、存货质押贷款等获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利用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担保进行融资。加大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力度,广泛激活社会资本、民间资金投入工业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争取国债贴息、补助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快成立以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机构,充分发挥雷山银河贷款公司等小额贷款机构的作用,切实解决中小企业、非公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鼓励企业上规模增效益。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要求,实施好万户小老板工程,积极培育规模企业,重点扶持技术先进、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非公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对年实现税金分别超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3000万元-5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含1000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唐光新 张希才 向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