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完善扶持政策。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围绕优质水果、优质畜产品的加工、营销,地道中药材开发等,制定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帮助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研究和制定新的特色农业发展政策,全面促进旅游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加快发展,着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带、示范园建设,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切实加大项目投入。按照“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类涉农项目整合办法和措施,全面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水土保持、“三江源”项目等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大力推动蔬菜、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倾力打造一批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特色农业产业,着力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申请银行信贷,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损益和风险分析机制,保障农业有效投入和效益增长,推进“十带百园”优先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是坚持科技兴农战略。因地制宜,积极扶持本土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引进符合我市本土优势的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蔬菜产业、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等种植结构;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大力推广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中药材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特色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是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扶持和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巩固“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全面提升特色种植业、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和中药材产业化水平。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通过多种形式,促进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形成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关系,提高种养殖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引导支持、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产品、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步伐,尽快形成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的产业生产格局。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优势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扩大本土特色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与种养殖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加快实行特色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五是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确保特色农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内容,及时掌握进度、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分析指导、及时查缺补漏,努力形成有效的检查督导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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