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群众还利于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关键是依靠群众,还利于民,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普定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刘周高说,在实践中,只要在充分依靠群众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群众就一定会支持。
“抓阄,当地俗称拈纸疙瘩,是民间广泛用来分配事物、裁定事物的一种土办法。这种土办法登上了普定县龙场乡靛山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雅之堂后,群众都很认可。”据普定县林业局局长夏德刚介绍,靛山村用抓阄确权的办法来分配全县最大的村集体商品林场,把林场分配到9个村民小组,再由村民组把林权下放户头。充分体现了民主,广大村民积极踊跃参与。
在改革期间,安顺市市、县多次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向各级干部宣讲改革政策,部署改革工作。层层举办培训班,积极宣传和讲解林改政策,解决操作中的难题,使各级干部成为改革的明白人;在改革的实施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服务与群众当家作主相结合,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宣传,使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充分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充分体现群众的改革意愿。
安顺市还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到整个林改全过程,把林改当成助农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当成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来抓。全市共制定出台宣传方案144个,印发“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9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6575台次,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84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107幅,张贴宣传标语1.8万余条。
在改革中,安顺市坚持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切实维护农民经营管理集体山林的合法权益。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是这次改革的核心环节,确保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在改革过程中,凡是能够分山到户的尽量要分山到户,不能或不利于分山到户的一定要把利益平等落实到户。
分类指导依法办事
据安顺市林业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安顺市还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门培训等形式,对乡镇林改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进行政策、技术和档案培训,共培训人员12.3万多人次。
在林改中,安顺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群众对山林依赖性强的,原则上实行均山;依赖性一般的,首先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承包经营意愿的林农的优先承包权,剩余山林可以对外发包;依赖性不强的,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发包或维持集体统一经营,制定利益分配方案,将经营收入的70%以上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保证村民实现货币形式的“耕者有其山”。自留山稳定不变、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落实“谁造谁有”、家庭承包经营多种改革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
安顺市还把这次改革作为对林业“三定”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证改革的稳定性。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坚持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充分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妥善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