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晚22点左右,在桔山南方电网大楼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据当事人介绍,事件起因是一载客出租车在后座乘客要求停车的情况下提前10米左右打右转弯灯靠边停车,但停靠位置距离路边还有2米左右,(如图)在后座乘客开门的一瞬间,突然从右后位置驶来一辆摩托车,因出租车突然开门,加上摩托车速度过快,驾驶摩托车被惊吓到,紧急刹车导致人车摔倒,摩托车上是一男一女,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双方据理力争,都要求找交警,出租车司机并表示这要怪也只能怪开门的乘客,但最后在僵持下峰回路转以出租车司机赔偿摩托车前灯处脱落50元而结束。
据当事人
赵小姐的讲解,笔者觉得这里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其实双方都有错,责任并不出在任何一方;第一:出租车司机靠边停车位置 第二:既然前方有车辆打灯靠边,驾驶摩托车的人还继续从右边超车。 第三:事件发生后出租车司机声称这不是自己的责任,是乘客开门导致摩托车翻车,应找乘客的责任(事后不知道原因出租车司机又不找乘客的责任了)
在网站论坛里和朋友闲聊中,我们都可以知道,出租车在兴义还算“美名远扬”的,聊侃起兴义出租车,网友们还编了一个顺口溜:出租汽车,顶着绿帽,灯也不打,就往边靠,随意拒载,理由巧妙,不是不去,皆因钱少(http://bbs.xyzc.cn/thread-41320-1-1.html);摩托车在兴义也不是“无名小卒”,网站里更有甚者以“【征集顺口溜】兴义摩托几大怪<版主给金币>”为题,(http://bbs.xyzc.cn/forum-viewthread-tid-40668-highlight-%D0%CB%D2%E5%C4%A6%CD%D0%BC%B8%B4%F3%B9%D6.html),以对摩托车几大交通隐患现象的披露,以引起有关部门对此类现象的关注。
我们来做一个假设。事件当晚,假如乘客提前一步直接随门开下车,那么后面驶来的摩托车刹车不稳,连人带车直摔到下车乘客的身上,那将是一个惨剧;所以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车租车司机和摩托车驾驶员们,不要因为自己的一丁点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而导致悲剧的发生,那将是血的代价。再有各位走在路上和坐在车上的朋友们,也当心一点,细心一点,下车看下后面有无来车,确保安全上下车。
如果当时双方中的一方遵守交通安全法:出租车靠边一点停车,或者骑摩托车看到前车的靠边停车转弯灯选择走左边超车,就完全不会发生这一幕。笔者呼吁交通安全部门,应加强对兴义市内摩托车驾驶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培训;也呼吁客运部门对出租车司机们加强监督。以避免类似事故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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