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弑警案嫌犯终审获死刑
是否有精神疾病成焦点;事件导致遵义中院工作人员一死三伤
新快报讯 2月16日,贵州省高院对何胜凯故意杀害法警钟世鑫一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2009年10月14日,何胜凯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持刀对该院法警、保安员、保洁员等4人进行连续刺杀,造成法警支队支队长钟世鑫死亡,另外3人受伤。因为和2008年7月1日发生的上海杨佳袭警案时隔仅一年多,两名案犯的作案手段又同样凶残,都造成公安、司法机关人员伤亡,在网上,网友们也将这起案件称为“贵州杨佳”案。
二审现场何胜凯两次大叫
2月16日11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钟世鑫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被告人何胜凯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何胜凯的二审代理律师刘晓原说,在审判长宣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以下称“裁定书”)的过程中,何胜凯突然大声叫着:“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法警立即予以制止。
裁定书宣读完毕后,法警把何胜凯带离法庭。“这时何胜凯又变得狂躁起来,大叫着说了五六句话,用的是方言。”刘晓原说。
宣判结束后,何胜凯的姐姐在现场情绪激动,一直流着眼泪,直到心情稍微平复才离开法庭。“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他,他是个罪犯,但对我来说,他是个弟弟。”二姐何胜先说。
“刑事责任能力”成焦点
2010年7月21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这一结果,何胜凯提出上诉。刘晓原说,种种迹象表明,何胜凯的精神可能存在问题,上诉是为了争取给何胜凯一个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会,判定他是不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认为,何胜凯在公安机关审讯时,供述自然流畅,在庭审中精神状态正常,回答问题准确切题,且无家族病史,法院不应支持对何胜凯做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的意见。何胜凯的一审辩护律师在此案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申请启动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但均遭拒绝。
2010年11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审理。刘晓原称,法官并未当庭驳回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申请,称还需“综合考虑”,由合议庭最终讨论决定。 (据《中国青年报》)